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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没有注明仲裁委员会的名称,这样的约定可以申请仲裁吗?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无法按期完成工程量,发包方强迫承包方立字据承诺,如在某某日再不能完成,愿承担几万元的罚款,请问,这个字据合法有效吗? 3.他挂靠在一家空壳子的公司(工商还在册只是没财产),我能不能通过录音取证的方式证明他是个人行为,我只起诉他个人,执行他个人的财产可以吗? (以上三个问题相互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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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1、不行;2、看情况,要有证据证明才行;3、不行;4、以后向他人请教问题时一定要客气一些,因为这样做这对你有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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