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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

   主题: 求助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4/19 23:48:55

安律师您好
我有些问题想请教您,我们单位有一部分员工从一进单位到现在都没有买养老保险和其它险种,这个月底单位要给我们开始买了,请问,我们想找单位补偿前些年的,这个怎么算,一年应该补偿多少,还有在这期间个人买了的还能向单位要补偿吗?现在单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占%多少? 盼回复,谢谢

〖版主回复〗 你好!
对于以前的保险单位要给予补缴,这是没问题的。但具体应当补交多少,因地、因险种等各地均有差异。具体数额当地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是清楚的,建议去咨询即可。
 
〖回复时间〗2006/4/20 18:39:37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张剑波

   主题: 我怎么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4/10 20:09:06

我有门面房一间转让与对方协商好价格为人民币162000元,这有证人。2005年6月份开始对方分三次付了135000元,当时说好05年十月把余款付完。在对方付了十万元时就提出要过户,我当然没有答应。2006年的房租我收了14500元,对方不但到现在没有付清余款还在房价上跟我扯皮,也不提过户。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他收了我的房产证一份有条,我打了现金收条。现在我想让他付完款并办理过户,我该怎么做。我马上要离开新疆回内地了!!
〖版主回复〗 你好!
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腾退房屋,有些问题到法庭上是可以说清的,关于房款说不清没关系,法院叫其腾房时也自然就说清了。
 
〖回复时间〗2006/4/10 20:23:37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mager

   主题: 请教安律师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4/9 11:15:06

我是新手,以前学的也是非法律专业,我喜欢律师行业,我应该在各阶段看什么书,考什么证?能告诉我吗?谢谢
〖版主回复〗 你好!
新手慢慢地就会成为老手。要坚定这样一个信念,但要付出努力。对于法律这东西,严格来讲并不是以看书多少来论“英雄”的,我建议还是要到专门的学校接受一定的面授,同时结合看书,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司法实践,这是非常重要的,最好还要有人“带一带”,有时悟性是一个真正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对于考证,当然是司法考试啦!眼前的恐怕只有这些吧!安律师
 
〖回复时间〗2006/4/10 18:34:2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花影流年

   主题: 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4/3 16:12:52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你父母当年协议离婚时对于客厅的分割与使用并未作出明确的约定,但我个人认为他们在当时并未考虑你的实际权利即居住权利,因此,我个人认为你现在是有一些理由享有居住权的,这应当是一种源权利。对于房屋客厅的使用我个人认为应当保持现状任何一方对其改变都是不妥当的。
 
〖回复时间〗2006/4/3 16:37:54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baijian

   主题: 您好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3/28 16:07:48

安律师您好!
我前两天问过您,就是我购买商品房的事!
首先感谢您给我解答!
我想再问一下,就是开发票所要上的税法律法规是否有规定应该由开发商单独支出,不应把这部分钱含在我们个人的购房款里是吗?因为现在大部分都是如果你要发票价格就贵点不要发票价格就便宜点。他们这种做法有法律上的依据吗?如果当时开发商与那个厂家有协议底账房价是不含税的,我起诉是否可以胜诉!

〖版主回复〗 你好!
无论如何,你在购房时对于售房者都应当给你开据正式发票,这一发票应当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且系有效的,更重要的是,对于发票的票税是不应当由你来出的,应当由售房人依法进行缴纳,无论它与另一方是否有约定,即使有约定,对于这一约定不能对抗于你。
 
〖回复时间〗2006/3/30 16:42:3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苗飞

   主题: 贷款买车纠纷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3/26 17:24:25

安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4月我从北方汽车交易市场用他人名义贷款买了一辆捷达,手续都是经销商给办的,后来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找不到名义车主,无法索赔,后来这家销售公司也不在了,我没办法,只好停止向银行付款,现在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各方也没有消息,请问我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车款已付了5.5万多,但车不是我的!谢谢回复!!

〖版主回复〗 你好!
看来你这个事情确实是一件麻烦的事,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如果购车款都是你付的你应当是实际所有人或者说是车的实际分期付款购买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当尽量找到实际车主并通过银行办理一下付款人变更手续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你以前的付款将会无法得到利益保障,银行好会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追回车辆以折抵未付款部分。
 
〖回复时间〗2006/3/26 19:40:54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段玉华

   主题: (深圳)运输途中货物丢失,该如何索赔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3/21 16:46:46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在网站的留言.我也想咨询下,希望得到您的帮助,非常感谢!

事情是这样的:

两周前我们通过深圳的一家货运公司空运了一批货物到迪拜,但客户收到后却发现货物丢失了很多,算起来价值有RMB22,000.00的样子.

后来我们找货运公司索赔,货运公司需要我们客户提供海关开的货物丢失证明。但客户提货时只点了箱数,箱数是对的,拿回去打开箱才发现里面有些机子被拿走了。所以货物丢失证明根本提供不了。

但我们这边有点疑惑的是:我们当时签给货运公司的毛重是大概164。00KG;当时货运公司将货物运到香港时是叫另外一个速递公司代运的,这个速递公司签给货运公司的重量是147KG;而上飞机后空运公司签发的重量却是128KG;客户收到货后,那边海关签发的重量是127KG。中间相差了20-30KG,算下来大概正是我们丢失货物的重量。

所以我想问下,即使没有客户海关开发的货物丢失证明,我们可以凭这些重量的差别来索赔吗?索赔程序是如何的?费用需要多少?

谢谢!

期待您的回复!


〖版主回复〗 你好!
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如果你方要想进行索赔也只能依据重量这一证据,同时也应当依据其他一些辅助证据,如果没有约定,你方可向速递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费用并不多。
 
〖回复时间〗2006/3/23 11:13:00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baijian

   主题: 您好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6/3/20 14:01:54

安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一下!希望您能够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我在前年2004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为了能够便宜,所以购买的是开发商与一个厂家底账的房,购买价格是与厂家谈妥的!但购房合同和其他一切手续都是与开发商办理的,购房的契税等一切税收都是按照开发商当时的价格上的税(并不是按照我们与厂家谈妥的价格),当时我就要求开发商给开具发票,开发商的解释是由于我们购买的是底账的房,要开发票必须由我们自己负责税收,后因有了房产证我觉得发票也用不上,一直未找过开发商,但我现在要办理户口必须使用发票!请问1、我这种购买情况开发票所发生的税收应由谁承担?2、我要向法院起诉是否可以胜诉?

〖版主回复〗 你好!
我个人认为应当由开发商出票,如果起诉胜诉的可能性是较大的。
 
〖回复时间〗2006/3/23 11:09:16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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