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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子

   主题: 能否强制执行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10 10:04:22

安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在2006年4月因喝酒与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我脸部受伤但没有造成伤疤,通过学校老师协调让他陪我1万元,他只付了我5000,还有5000没有给,我有学校的协调书及处理意见,老师和当事人的签字,能否以这为依据申请强制执行?谢谢
〖版主回复〗 你好!
不能,你们之间的协议要经过法定确认,才能具有强制力。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法院出法律文书后其不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2007/1/10 14:44:41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陈琦

   主题: 谢谢!再次咨询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8 15:32:19

非常感谢!现在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了,手机都关机了,公司电话不存在了,我应该怎么办呀!谢谢!请给予答复
〖版主回复〗 你好!
这很好办,你可以到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其具体登记情况然后起诉它,如果找不到它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或缺席审判。
 
〖回复时间〗2007/1/9 0:31:14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陈琦

   主题: 不能履行合同怎么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8 12:59:11

安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我在2005年11月份与一家公司签定一份共同前往其他城市作采访专题片的合同,前期我已将采访期间产生的费用给了这家公司,可是至尽未去,我几次与他要回我投入的费用,对方都说现在没有,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我的钱,我首先应该怎样做呢?
〖版主回复〗 你好!
你最好是再向其进行催要两次并且对催要情况进行录音取证,对于索要时间要有提及,然后其不返还便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
 
〖回复时间〗2007/1/8 13:43:4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李先生

   主题: 是否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2)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8 10:24:04

那他那种行为就是不违法了吗?他不是在恐吓我那个朋友吗?难道这封邮件不足以追究他的任何责任吗?

〖版主回复〗 你好!
我看这样,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一下案。
 
〖回复时间〗2007/1/8 11:14:47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李先生

   主题: 是否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7 21:29:10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不可以。
 
〖回复时间〗2007/1/8 0:16:36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刘先生

   主题: 关于宅基地使用证的咨询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6 17:18:14

律师您好:村里在1997年为我办了宅基地使用证,但是当时的宅基地的面积测量有误,我在未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字。可是现在因为宅基地面积的事情,我要与邻居打官司。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去更改宅基地使用证?具体需要找哪个部门,怎样办理呢?万分感激,等待您的回复。
〖版主回复〗 你好!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与使用是由你所在的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的,你可以去办理。
 
〖回复时间〗2007/1/8 0:13:37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酷草儿

   主题: 我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6 14:19:27

信息协议

甲方:北京XX管理咨询中心
乙方: 身份证:
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信息服务。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信息费 贰佰陆拾 元,提供 壹 次信息。
三、用工单位面试通过视为壹次信息(注:安排面试后超过8小时未给公司反馈面试结果者,视为面试通过),提供壹次信息后,双方
视为信息协议履行结束。
四、乙方已交纳壹次信息费者,用工单位面试未通过,可按信息费的80%退还或经乙方同意提供其他相同价值信息。
无、甲方向乙方确保如下信息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 操作工 岗位信息。
2)工资800元左右,工作时间正常班。
3)双休,中午免费午餐。
4)有保险,其他均以面议为准。
六、乙方对岗位有何特殊要求:无。
七、因乙方上述特殊要求无法担任该工作,按面试不合格处理,按第四条款执行。
八、因乙方原因不能参加面试,信息费用不退。
九、甲方只对上述情况负责,其他方面不属甲方负责范围。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乙方任何时间不得以诽谤、吵闹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本公司的
正常工作,违者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另,乙方到用工单位上岗,给用工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损失,导致甲方和用工单位合作破裂,
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06年1月18日

现在我不想用他给我找工作了,所以我提出退费,他不退!
第一,这份合同合法吗?(合同在我手上)
第二,因为我把发票丢了,他以我没有发票为由拒退我费用,合法吗?


〖版主回复〗 你好!
关于退费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的很详细,应当说合同是“合法”的,我个人认为合同已说明你交了费,对方不退是不合理的,但该合同并没有规定期限。
 
〖回复时间〗2007/1/8 0:11:4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主题: 工资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1/6 12:10:12

律师您好!
我现在国有企业工作,现在的合同工资是700元, 其中包括560元的基本工资和140元的绩效工资(也就是奖金),还有饭费补助是168元。扣除三险,住房公积金和各项其他费用是差不多就是700元。
我的问题是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是640元,这其中包括绩效工资吗?640元是交了三险和公积金之前还是之后?我的工资有不合法的地方吗?如果有的话是在哪里?
谢谢!辛苦了!

〖版主回复〗 你好!
所谓最抵工资标准应当是指你“拿到手”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你的工资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2007/1/8 0:16:06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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