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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家庭纠纷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12 0:05:15

大概十年前,在我爸爸的执意之下,我妈妈为了给我良好的环境最终同意,我家将一套两居室给了我的小姑居住,条件是我的姑姑必须和我奶奶一起居住,并将未更改名字的房产证给了我小姑,去年初,我妈妈将房子要回,我小姑极不情愿的另购房屋,但全家人仍然居住于我家的房子,想请问:法律上,现今谁拥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若居住权属于我家或她家是否需要向对方赔付一定的损失费。

〖版主回复〗 你好,
房产证的名字是谁,这套房子的甩有人就是谁。
 
〖回复时间〗2007/2/12 9:45:10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frannie

   主题: 感谢安律师的答复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11 12:55:26

谢谢安律师
〖版主回复〗 您不用客气。
 
〖回复时间〗2007/2/11 14:06:03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毛毛

   主题: 请求帮忙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11 11:06:10

我想咨询下,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开车肇事,是否应该由公司赔偿全部费用??法律依据有什么
〖版主回复〗 你好,
你的认识是片面的。如果是你的责任,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原则上应当由单位(雇主)承担责任, 单位承担的有权向你进行追偿。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法律依据就是民事侵权理论。
 
〖回复时间〗2007/2/11 14:04:43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小雷

   主题: 关于公司法的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10 15:19:59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请你慎重考虑,你说的是对的,你是要承担很多责任的。有时甚至是刑事责任。这个法定代表人不是谁想当就当的,如果他们都想让你当,且在公司中你只是一个表象的人,那么他们是要比你懂的多的多。
 
〖回复时间〗2007/2/11 11:07:3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杨志全

   主题: 国家修铁路占地如何赔偿的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10 8:39:59

律师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关于国家修铁路占地如何赔偿的问题,我家住在通州区,最近我家附近修铁路,铁路距离我家很近,但铁路部门并没让我家搬迁,也没做任何补偿,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应该右那个部门负责,还有就是关于铁路附近多少距离内的民宅应该搬迁.具体的规章是如何规定的.而且多次向镇政府,县政府反映此事,还是没得到解决,请问律师,此方面问题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应如何解决?
〖版主回复〗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我确实还是首次遇到,我个人认为修铁路会给周围的居民带来影响这是确定无疑的。至于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得到拆迁与补偿,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即第三十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

第三十六条 铁路建设用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铁路建设,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建设征用土地工作和拆迁安置工作。
铁路修建的补偿应当遵守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因此 ,你可以参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看其是否对你构成了侵权。

 
〖回复时间〗2007/2/10 11:39:24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飞翔

   主题: 咨询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8 17:47:52

安律师你好,我咨询的应该属于生意诈骗行为吧!在04年我与外地一家个体户做生意,当时我先把钱付给他,但是货却没收到,当时只写啦个简单收条(因为前期合作都比较愉快),但日期下方那块不太清楚.我还有他的电话录音,录音中他明确的说明他的名字和承认还没给我发货.我如果上法院能打赢吗?
〖版主回复〗 你好,
对于你的问题作为欠款的证据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里的关键是看这个民事关系是否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欠款发生的日期到准备起诉时是否已超过了两年,如果超过了两年的时间,法院就不会再保护这一债权了。
 
〖回复时间〗2007/2/8 20:00:41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主题: 请教个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8 17:03:56

您好,安律师,我想问您一下,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刚从韩国毕业回来,准备自己创业,想问您一下,大学生创业有那些优惠政策呢?
因为韩国有个老板给我投资,我自己也有一部分的投资,这算是中外合资吗?能享受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吗?谢谢您!

〖版主回复〗 你好,
欢迎你回到祖国并为准备为自己也为这个国家效力。对于你的这个问题,首先是这种投资方式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中外合资。因为你的情况所涉及的是两方面的行政法律和法规,即工商行政管理及税法方面的问题,在这里我不可能准确的回答你,但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大学生自主创业,在政策法规上是有一定优惠的,特别是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投资,是有优惠的,具体请向投资领域或欲投资地的工商管理机构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
 
〖回复时间〗2007/2/8 20:06:2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李红雨

   主题: 帮妈妈离婚 急盼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7/2/8 14:22:27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你所述的情况,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我个人认为,你继父的房屋拆迁款应当属于你继父的个人财产,至于他如何处置了那是另一个问题。对于工龄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分家协议如果均无异议又不违反法律约定应当是有效的。对于赡养的问题在你父母的离婚中涉及不到,你可以不考虑,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你父母的外债之事,需要有证据证实,对于此只有自行搜集证据,别无他法;至于一次是能够离婚,这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这里,不存在几次可离的问题,如果双方就离婚各项达成协议,当然一次可离,如果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也是可以判决离婚的,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离婚条件,也是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时间〗2007/2/8 20:20:41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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