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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叫刘洋,关系人是我的姥姥,姥爷,原因是我的舅舅自春节以来未曾登姥姥家门,也未曾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即使姥爷生病住院他也未曾露面,十分让人气愤.姥姥姥爷已年过七旬,却还在农村的果树地上操劳,心有余力不足.经村委会调节,他同意每年付赡养费1500,却要求不登姥姥家门.姥姥不同意,欲与之断绝关系,以后一切问题与他无关.由我父母也就是我的父母负责,不知道具体应如何操作.这是否需要双方一起同意才能生效,具体找到哪些部门,需要做哪些公证之类的手续,敬请指教.急!!!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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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从法律上讲,所谓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这是不可能的。对于此,无外乎要求其给付赡养费,如其不给付可诉至法院;其二是将遗产立遗嘱给其他子女,无其份额,别无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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