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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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想请律师代理诉讼,想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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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5 16:4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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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请律师代理诉讼,想先咨询一下,内容如下: 爷爷奶奶留下房产法院判为子女(共10人,6男4女)共有, 小院共建面100平米多一点,本上标的北房约47平米,东房约33平米,西房约20平米。另有一间自建南房约10平米。现在住了五户,包括我父亲;我六叔;二大爷的儿子;我;五叔的儿子。判决后面临析产的问题。 我从小就一直生活在这里并成家,我在别处有后来购买的商品房,但我儿子和我户口都在这儿并在此地上学,我从1997年至今一直住在西房(之前住自建南房)。我父亲排行老三从买这院1947年就住这里, 结婚后一直住北房东侧一间半,我父母在同一单位都没解决住房。 我是怎么居住在西房的:北房西侧一间半原来由奶奶居住,1991年奶奶去世后,此房一直闲置。西房原来由国家安置的标准租房客居住,后收回闲置。因当时在京的叔叔姑姑在其它地方都有分配住房切修缮此房屋费用高所以房屋闲置无人过问。80年代初至1996年我一直住在自建南房里。1996底,年久失修的北房后墙靠西侧墙体坍塌,这并不是我们居住的房屋,后院邻居多次催促我父亲(在京子女我父亲最大)尽快修缮房屋。经大家协商同意由我出资(当时花了大约几万元)翻建三间北房包括内装修,同时翻盖西房。同意由我使用西房,之前由我使用的自建南房腾给了五叔的儿子使用, 北房东侧一间半仍由我父亲继续使用不变,六叔(也是从买这院1947年就住这里, 单位没解决住房)继续使用东房不变(1984年自行出资翻盖),北房西侧一间半在当时由谁住没有最终确定,但在北京的不住这里的姑姑叔叔(只有两个姑姑和五叔)最有可能,这样的协商结果也符合他们的利益,因为所有费用都由我承担。1997年初,事情有了变化,二大爷的儿子离婚后搬进北房西侧一间半,其实这不符合在北京的不住这里的叔叔姑姑的利益,我97年结婚前给了我几千元钱,因他的处境不好我本来是拒绝收的,他还是坚持给了我,说是结婚和盖房都在一起了。因为在北京的不住这里的叔叔姑姑没有享用到这里的住房,所以对以前他们同意的协商结果不予承认,态度发生了变化。以上居住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我虽然是孙辈,但是我为这个院也付出了很多代价,包括翻盖及修缮房屋(二大爷的儿子给我几千元钱也不够北房西侧一间半盖房的花销)并且将我父亲自建的南房腾出给叔叔的儿子用。现父亲这辈有的已经去世;有的在外地定居; 在北京的有的住这里有的不住这里. 我想请问在法院打析产诉讼,我能享有部分的房屋份额吗?我可以继续居住在现在的房屋吗?另外我父亲和六叔他们又没有房又没有很多储蓄,就是靠退休费生活,所住房屋也不大,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院子里的住房也不够10户分啊? 等待答复,谢谢! 我的邮箱:9060139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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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处理起来并不复杂,既然要进行析产,我个人认为先行起诉,然后法院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对于这一点请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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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6 10: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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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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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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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5 7: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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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在上学期间,课间10分钟的时候踢毽子,这时候一个小男孩把毽子抢跑,我女儿索要属于自己的东西,小男孩摔倒了,撞到另外一个小女孩,致使她牙齿磕掉半颗.在这个过程中,我女儿和他们还有一段距离,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她并不知道.现在这个受伤的女孩作为原告把我女儿和抢毽子的小男孩告上法庭,我想问问您,我女儿能承担多大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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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如果你所述情况属实,我个人认为你这一方对小孩摔伤这一损害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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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5 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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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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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关商品房交易中税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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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4 10: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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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师,这些钱是必须交的,但缴费的时间上我还是有些迷惑的,这些税费是在接收房子的时候交呢,还是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交呢,其中的专项维修基金我听说是可以在办证的时候交的,但不知道是否有法律依据! 再次谢谢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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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有些交费的具体时间我也说不好,如果你非要按“规矩”来的话,不妨向征缴部门详问一下,一般情况下都是开发商代收,但这里边不无开发商提前收取并进行挪用的可以能,请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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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4 1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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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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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有关商品房交易中税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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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4 9: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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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师,您好,刚才无疑中网络上看到您的BLOG,我也是有一些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期待您的回复!谢谢您!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说,在接收商品房的同时,将专项维修基金、契税、办理小产权证所需测绘费(含房屋登记表和房地平面图)、交易印花税、权证印花税及依照当时政策规定办理小产权买卖人应支付的其它税费都交给出卖人,请问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对吗?这些费用到底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呢?注:我们的房产证得明年才能交给我们。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 在线等…… -------------------------------------------------------------------------------- 〖版主回复〗 现在回复sos的问题。 你好,在你的问题中,我注意到了一个“小产权”,如果真的是小产权,实际上你所购买的房子就是没有产权的房子,换句话说是仅的村委会或镇政府所颁发的所谓证书。这种“产权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不具备现行法律上的产权效力,因此也就不是产权证。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真正商品房所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对于这种房子在理论上是不存在的,征缴人的征缴依据也是不充分的。但在实践中,只要你决定购买他它,就不得不缴纳,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土政策”。因为其卖的房子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么附着在大不合法下的有些肯定也是不合法的。上述意见仅代表我个人意见,望参考。安律师 -------------------------------------------------------------------------------- 安律师,我看了您给我回复的,非常感谢您。可能是我没有说清楚,因为这个房子是一家房地产的,他们必须拿到这座楼的房产证,也就是大产证,才能给我们做小产证的,属于正当的买卖,跟普通购买商品房是一样的,那么这些税费是应该什么时候缴纳呢? 再次麻烦安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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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复〗
你好,我认为前者是你未表述清楚。所以误导我回答你。早这样说就好了。这些钱是应该交的没有什么问题。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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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4 1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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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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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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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3 21:3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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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搞绿色种植的.邻居也是.夏天雨水多.我门地势高于他门.结果他们用土堵了一到墙 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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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复〗
你好,如果这道土墙没有对你们产生危害,我看也不用怎么样;如果有损害,首先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或排除妨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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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4 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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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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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停薪留职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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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2 10: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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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生,最近医院允许我停薪留职,在签合同时,有一条说停薪留职期满后,如乙方(医院)工作需要,经甲方(我)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回乙方分配工作。反之,则甲方自找工作单位,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再保留甲方编制。我不知这条是否合理,我感觉既然单位同意我停薪留职,那么和约期满后,我如果要求回单位,单位就应安排。单位无权不要我。不知我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有人说我签了合同,期满后,医院就有权不要我。不知是否是这样。对了,医院还要求我每月交工资的25%,医院答应给保留编制。我就想知道,期满后,我要求上班,医院是否有权不要我,让我自找工作单位。望请答复。甚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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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依我个人看这一条所表述的主动权明显的是在医院一方,也正如你所说的,合同期满后,是否“要”你是医院说了算,而不是你想如何。望考虑。安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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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2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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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桥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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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经济适用房出售后是否仍然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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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6/20 18:4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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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买5年后卖给别人了,请问我是否还可以再申请买经济适用房?是否今后就再没有这种资格了?如果我以别人名义买了经济适用房,5年后是否可以直接过户?另外,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再结婚前没有经过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一旦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所有了,还是7年后才变成共同所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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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原则上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人,是不可以再进行购买的.对于用他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我个人认为满五年后是可以过户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不会变成共同财产,也没有7年时间限制会变成共同财产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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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6/21 1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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