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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好,我与朋友合作开办美术培训班,由于双方合同有争议而无法解决,所以决定散伙,因而没签署书面合同。但是从06.7.1到06.8.22散伙之间教学已经产生了学费收入12200元,按照双方口头协议是平分。即我应该得到6100学费收入。但是她变卦了,决定收入只给我很小一部分,因为她不会教学而管理后勤事务管理了财政与画室租赁合同书。她用掌管的钱来要挟我,还私自跑到房东那里将合同书改成了她自己的名字,即画室归她所有了,之前商定了我要画室的。8.16号她找了个地皮来威胁我说画室让给她否则挑断我的脚筋……我并不在意,当她把合同书改了我就没办法了,其实她私自与房东该合同是无效的,但合同在她手里,我没法。只好认了,画室归她吧。但是我8.17去找她结算我的收入时,她却拖延,想耍花样。她不承认我们的约定了,说我没证据告她啊,她还说“奉陪到底”。我很气愤但很无奈。这样的没书面证据的 但是事实产生了劳动合作的经济纠纷可以有胜诉的希望吗?她若不承认学费数目,学生可以作证。我在画室投资了2250元,之前借给她500元也没写借条,因为是大学4年的同班同学所以没在意,结果产生了这样的事情。能有办法胜诉吗?还需要哪些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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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复〗
你好! 如果让我对这一事作一答复,我只能说:花钱买个“教训”吧,对你来讲这确是一个令人气愤的事,但对于解决问题我个人认为还是到此为止好一些。至于四年同窗好友又是合作伙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你认为还有打官司的必要吗?安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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