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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病人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可没有完全好,还带点痛,而医院说可以出院了,把出院手续都办好了,连我们都不知道,请问一下,医院有这个权力吗? 还有,在我和我妈强求情况下,医院才说退一步,关照我们,再让我们住一个星期,我想问一下,医院有这个权力吗? 还有,就是,我们有权力再住院吗?等病好了? 谢谢!对我很重要,很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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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复〗
对于是否住院与出院,是由医院来决定的,我想这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就医者认为有不应当出院的理由可与医院协商,这也是可以的,但是否出院决定权在医院。这一点是没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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