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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宇

   主题: 咨询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6 15:30:12

guoguo_1300@sina.com.cn
您好!我是北京的一个新浪网的一个博在友,看到您写的博客很欣赏。不过我看您的主页,主要是为了向您咨询法律问题,在我十分无奈的情况下,向您发出的求救。我爱人去世后的房屋产权的过户问题,因没有遗嘱,我们用成本价买房子成了遗产,我有个女儿没结婚,现在我想过户给女儿,可她的爷爷奶奶不配合。我该怎么办?即便是按份额分,我又到哪去评估房价?麻烦您抽空给我回个信,以便我继续与您联系。

〖版主回复〗 你好
如果死者的父母不配合的话,只能进行遣产分割。因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以其父母为及子女被告诉起诉讼即可。
 
〖回复时间〗2008/8/26 18:25:28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轻舞飞扬

   主题: 关于房产的问题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5 15:56:38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这确实是个麻烦的事情。问题是要看这个房子的产权性质。如果 是大儿子婚前取得,应当属于其婚前财产,大儿子过逝后就应当做遣产进行分配,这样,其父母是有份额的。也就不会出现不让住 的问题。如果是其婚后取得的,那么应当算做其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也会出现继承问题,但这与全为其财产的分配会完全不同。请分情况处之。
 
〖回复时间〗2008/8/25 16:20:41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秋水

   主题: 婚姻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5 14:58:41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你的问题我看到了。
直接地讲,恋爱与结婚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我们常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感情是婚姻的纽带。但我想,恋爱是想象的空间,婚姻是现实的生活。
你的问题并不奇怪,最重要的是要收集一下这种家庭暴力的证据,然后通过诉讼解除这段婚姻就可以了。
并不复杂。
 
〖回复时间〗2008/8/25 16:17:26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黄志鹏

   主题: 咨询安律师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2 19:58:35

安律师:
您好!
这个适性的经济性补偿包括那些内容?当时它们占用我们养殖池的补偿应该归我们养殖户吗?占用以来,2年我们没有养殖的损失怎么办?

谢谢您

〖版主回复〗 可查看皮次的拆迁补偿规定。
 
〖回复时间〗2008/8/22 21:17:07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http://blog.sina.co

   主题: 爱的归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2 10:45:28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你的问题我看到了。
对于这个房子现在看来是很复杂的一件事。
首先,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你过逝的父亲并没有取得这个房子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因此,此房并不能算是遗产,因此也不能做为遗产进行分割;因此也就无从谈起继承的问题。
对于你的母亲,居住这个房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这个房子是因你父亲因素所取得,其拥有无可争辩的居住权。
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子的产权实际产权人是你的弟弟,因为此房是其婚后购得,因此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其妻主张权利亦在情理之中。
我个人认为如因此房子出现问题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这是最好的办法,至于其他方法在本案例中不适用。
仅此。
另,如知道详细地址的话,我抽空会去B-K看看。谢谢你!
 
〖回复时间〗2008/8/22 14:51:24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北方的燕子

   主题: 爱的归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2 10:39:10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已复,请查!
 
〖回复时间〗2008/8/22 14:49:06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fan fan fan

   主题: 现在要告她吗?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0 15:33:45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你的问题我看到了。请不必担心。如果确实不能够一起走下去,分开还是明智的选择的,我建议你可以起诉,至于是否能解除,那是另一个问题。
对于理由,你可以充分列举。有些没有证据也不见得另一方不承认。
 
〖回复时间〗2008/8/21 19:27:20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刘星雨

   主题: 我该怎么办  点击此处敬候回复                 〖发表时间〗2008/8/20 14:43:23

悄悄话哟……

〖版主回复〗 你好
我个人认为是这样,如果真的是他的话,还是还给他为好。但你所说的身体上的事,我想你可以与其进行协商,留下一部分做为“补偿”也不是不可以的,但这要双方同意为好。
 
〖回复时间〗2008/8/21 19:29:05    回复或修改回复回复 删除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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