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们先看一下公安机关有关更改姓名的法定条件:
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但必须提出申请以及充分的理由.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上述相关规定我想你会看懂的,这些也是你要求派出所给予改名的法定依据。但改名字确实会对你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还是慎重为之。
这个名字的谐音对于一个女孩来讲确实有些尴尬,你要求更改名字的愿求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同时,我认为你更改的理由从常理上讲应该是充分的,公安部门应予采纳。如果对方以理由不充分不予更改或者受理,你可以起诉公安部门要求其履行职责,我想会有结果的。